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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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申请公开(庆市国土资发[2007]194号); (庆市国土资发〔2010〕320号)两份文件r'k | ||
写信人 | 刘** | 写信情况 | 2019-01-2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申请公开 以下两份文件,发到本人电子邮件3138240@qq.com谢谢。 (庆市国土资发[2007]194号); (庆市国土资发〔2010〕320号)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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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19-01-31 | |
回复内容 |
刘力辅: 你好! 你在我局网站申请公开的《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庆阳市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意见》(庆市国土资发[2007]194号)和《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庆阳市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庆市国土资发[2010]320号)两个文件已经废止。镇原县现执行的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有关情况,你可向镇原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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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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