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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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宅基地被强行拆除一事请求详细说明依据 | ||
写信人 | 范** | 写信情况 | 2019-01-2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2019年1月,彭原镇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小孙,通知我们要拆除我们的大棚,说我们是大棚占用土地面积太大,我解释这是我家宅基地,宅基证上面积一千二百多,我们大棚才三百个面积,不存在占用耕地,首次回复,一户只能有一处庄基地,第二代第三代宅基证已经交于当时土地管理中心人员说是更换新证,我把现在仅有资料上交,小孙又回复说我们先用耕地,第三次又说是09年卫星检测我们是耕地。 至始至终没有书面文件通知,全部口头通知,本来说是拆大棚今天来人直接把我家房子一起推倒,现如今只求国土资源局给一个明确的说法,这么强拆有何依据?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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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19-03-14 | |
回复内容 |
范海霞: 您反映你家宅基地被强行拆除一事,我局安排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协同彭原镇国土所、村委会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你户现居住于刘岭组居民点,为砖混二层楼房,占地264平方米。你信访中反映的已被强拆的“宅基地”修建于2013年,是你非法圈占的耕地,面积为2亩,四界均用砖墙修葺,院内彩钢棚占地面积300平米,属于非法占地修建的违法建筑。你户原有住宅于2009年3月在庆阳市中医院建设项目中被征迁,后搬入刘岭组居民点,且你户违建并非住宅,长期出租于江苏籍商户,用于加工、制作门窗等建材。 该宗违建为彭原镇“大棚房”问题图斑。按照中央、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占用耕地的非农设施必须清理整治到位”的要求,彭原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上门多次动员自拆,但你户未自行拆除,2019年1月彭原镇在“大棚房”专项清理集中强拆时对此违建进行了强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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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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