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本站新闻>详细内容

本站新闻

【创新亮点】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坚持“四不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来源:规划利用科 发布时间:2018-11-23 14:3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格依法依规履职,着力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建立了市级统一网上交易制度,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了监管措施,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保证了全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针对土地出让中的问题,2017年庆阳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出台了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四不准”。具体是:宗地达不到净地条件的不准出让;起始价达不到基准地价的不准出让;起始价低于近期同区域、同用途正常出让价格的不准出让;供地方案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准出让。

“四不准”要求执行以来,对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行净地出让后,市城区因拆迁不到位引发的出让后续矛盾大幅降低,保证了土地出让价款及时足额入库。起始价高于基准地价和低于近期同区域、同用途正常出让价格出让,使国家土地收益得到有效保障,市城区土地交易总体平稳,促进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供地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审定,确保了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依规,保障了国土事业健康发展和干部安全成长。“四不准”要求对各县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也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