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实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庆阳市工业企业用地低效利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受到技术更新换代及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生产周期与50年的出让年限差距较大。虽然近几年庆阳市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较低,但对于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仍在运营成本中占较大比例。
为加大工业项目有效投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12月6日,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 庆阳市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的新增工业项目,可依法采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四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采用20年和30年两种年限出让,长期租赁年限分为10年、15年、20年,先租后让或租让结合的租赁期不超过5年,弹性出让总年期不超过30年。弹性供应的起始价按照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50年对应起始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5年长期租赁的租金起始价比例最低,为50年出让价的 25%;30年期先租后让的起始价最高,为50年出让价的80%。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的受让人或承租人,均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实施意见》规定,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行用地绩效评估管理,并通过签订监管协议等方式,切实做好用地供后监管工作。
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可减轻企业项目营运初期的资金压力,促使企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同时,企业按照项目运营周期灵活选择土地供应方式,可有效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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