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依法打击乱挖乱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群众建房日益增多,建房所需砂石需求量不断增大,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之徒扰乱砂石开采秩序,违法、违规开采砂石,破坏自然资源。 针对这一情况,镇原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综合治理,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法打击乱采滥挖、乱堆乱放、违法销售、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
依法打击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非法采砂制砂点及堆砂点进行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设置打击非法采砂举报电话,多方获取非法采砂信息,及时掌握辖区重点部位动态情况;广泛开展宣传攻势,营造打击非法采砂的舆论氛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政策宣传单6000余份,挂置横幅7条,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26条;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巡查频次,采取不定期夜查、突击检查、节假日清查加大打击力度;深挖利益链条,对发现的非法采砂制砂售砂行为,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打击非法采砂行动5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6起,强有力的打击了各类非法采砂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县辖区内矿产资源良好的开发秩序。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大查处非法采砂力度,有效制止违法、非法采矿行为,真正达到打击一处、震慑一片、警示一方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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