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古生物化石 严厉打击违法盗挖行为
古生物化石是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植物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是进行地球演变、生物进化等研究的最重要证据,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保护好古生物化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挖掘古生物化石活动。近年来,庆城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组织执法巡查人员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乡镇不定期开展专项巡查,强化工作责任,对古生物化石保护辖区内出现的盗挖、贩卖、私分或非法侵占古生物化石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在重点区域、重点乡镇设立标识牌、警示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普法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保护化石的思想自觉。
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庆城县自然资源局将会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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