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规划验收工作
为彻底解决因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缺失、违反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权变更等导致规划验收未通过、无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问题,按照省、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及时成立规划验收专责组,对被纳入第一批“登记难”问题的48个住宅小区27701套住宅进行了规划核实,在专项工作中,我局始终把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规划验收滞后的问题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狠抓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局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及10条处理意见和20条化解措施,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负全责抓促落实,按照“证缴分离、证罚分离、证改分离”的原则和“一项目、一方案、一时限”的方式,主动上手、抓促落实,对问题复杂的项目,深入实地、现场调研,剖析问题成因,制定针对性化解措施,确保疑难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工作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履行规划验收主体责任,通过查阅资料、勘察现场,约谈建设主体、施工单位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对化解项目现场勘验80多次、约谈当事人100余人次,下发整改通知11份,拆除违法建筑200多平方米。对项目中存在影响规划验收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处罚没款3417.3077万元,已收回1038.0193万元,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49条,现已落实23条。

三是尊重历史、立足实际。因开发建设主体灭失、项目法人失联等原因导致无人申报规划验收的项目,我局积极衔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申报验收。对于在办理土地、规划手续等审批环节中,因资料不完善或缺失,或因政策调整导致前后规范或标准不一致,而按现行要求和程序无法办理规划验收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方案变更后进行了规划验收。截至目前,已完成40个住宅小区23212套住宅的规划验收工作,化解率83%,切实解决了群众 “急难愁盼”的房屋产权“登记难”问题,同时,规划核实工作也得到社会的肯定,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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