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依法规范临时用地行为,全面提高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为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让耕地保护工作成为“粮食安全”的稳定器和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合水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规范临时用地行为,全面提高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4月13日,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银百高速甜永段TYLM6项目经理部的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出入便道、存料场、沥青拌合站及其附属设施等2宗临时用地76.04亩土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银百高速甜永段TYLM6项目经理部、吉岘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吉岘村和黄寨子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一同参加了验收。
验收组一行深入田间地头,对复垦地块现场逐宗进行了认真勘验,指出了土地复垦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时限做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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