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清前期障碍 强化中期管理 确保建设项目规范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以“落实三项制度、抓好四大环节”作为项目建设中期管理的重点,紧盯项目批后监管难题,打通制约规范实施阻点,以高效精准的服务,全力以赴做到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对企业诉求作出反应,确保手续办理全程服务、节点工作全程服务、企业诉求全程服务,有效巩固了自然资源系统“亲”“清”营商环境的成果。
一、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建设项目批后公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悬挂“建设项目公示牌”或在售楼部制作“建设项目公示墙”,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内容以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批后建设工程跟踪检查制度。对批后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检查,登记好批后管理台账和工作日志,增加巡查督查频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及时立案,及时进入查处程序。三是建立项目联系制度。将已批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地域范围或按行业类别进行监督管理,继续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项目责任人制度,对所有经过规划审批的建设工程均建立跟踪检查档案,加大检查力度。
二、抓好四大环节
一是方案审批环节多巡查。在方案审批阶段,及时跟踪检查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审批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事项,避免“先斩后奏”,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督促建设单位完善规划审批相关手续。二是红线定位环节共预防。要求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经过测绘放线后才能进行基础施工,制作工作联系单,将测绘放线情况反馈到规划主管部门,共同预防违法建设行为。三是工程验线环节严把关。建设工程到正负零阶段,及时验线,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更严重的后果。四是竣工验收环节重查处。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规划验收,对于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及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加重查处,待整改落实后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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