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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庆阳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

来源: 作者:姜涛 发布时间:2022-04-20 17:30: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近期,庆阳市自然资源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

《意见》指出,全市“标准地”出让改革率先在16个工业园区(2个省级工业园区、6个市级工业园区、8个县级工业园区)启动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适时扩大到全市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并逐步探索向其他领域推广。

 《意见》明确,改革内容重点有三方面。一是建立两个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标准地”出让前,由园区管理机构负责,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完成拟出让“标准地”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等事项;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提前确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用地税收、环境标准、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二是优化两个流程。一个流程是按标出让,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区域综合评价,建立控制性标准体系后,将相关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按标供应土地,企业竞得土地后,按照约定指标进行设计、建设、申请验收并接受监督检查。另一个流程是预先审查,相关部门在宗地成交前,完成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核发必备的各类事项审查,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建设。三是全面加强监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标准地”出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制度、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标准地”出让工作取得实效。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可有效解决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促进工业企业自身提质提效。同时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优质企业“筑巢”,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