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镇原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全面,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厅宅基地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专栏、广播、电视、宣传册、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使农村建房的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监管措施、违法处罚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按照县政府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积极引导农民建宅选址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对于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宅基地审批方面,从快从简,缩短审核时限,统一落实占补平衡后及时配置农转用指标。


2023年以来,镇原县共配置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用指标5批次962户395.63亩(占用耕地142.63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42.63亩,保障了农村农民建房合理需求,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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