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临时用地管理 保障用地合法合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料勘查开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切实践行服务理念,在油气临时用地前期踏勘、资料审查、协议签订、批后监管上下功夫,保障了油气用地需求,也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损害。

2024年5月31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会同乡镇、村组及用地单位前往殷家城乡北岔村,对已审批的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方36井场临时用地涉及井场、道路及生活驻地开展临时借地工作。通过对审批项目位置、规模等方面进行核实,并对批准用地进行现场丈量、地面附属物登记,经涉及村民现场确认后,用地单位与村组签订临时借地协议。为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用地单位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坚决杜绝铲苗毁粮问题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让占用耕地,确实难以避让的要采用先进技术对耕作层进行剥离保存,用地结束后按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复垦,回填耕作层,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并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及时兑付补偿费用,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乡镇政府及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临时用地监管职责,做好临时用地使用、复垦全方位监管,切实杜绝未批先建、超占面积、超期借地、改变用途、闲置荒芜、不履行复垦义务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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