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国土资源局向各乡镇村发出加强耕地保护公开信
在第48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推动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宁县国土资源局向各乡镇村干部发出公开信。
公开信号召,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重大,乡镇政府和村组是国土资源保护的主体。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管好用活土地,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各类建设尽量使用原有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第二、用地一定要履行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建;第三、引导合法合理用地,制止违法违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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