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启用“短信通知领证”业务模块
2017年11月8日,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启用“短信通知领证”业务模块,即在不动产登记业务进入发证环节后,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让他们即时了解到业务办理结果,第一时间领取到不动产权证。
该服务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只要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即可实现第一时间收取到不动产权证领取信息。
统一、规范的短信告知,弥补了电话通知造成的交流障碍和理解误差,让发证工作更加高效和便民。
该服务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只要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即可实现第一时间收取到不动产权证领取信息。
统一、规范的短信告知,弥补了电话通知造成的交流障碍和理解误差,让发证工作更加高效和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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