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
4月23日至5月4日,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建明带队,矿管科、规划利用科、应急中心共6名同志,对全市8县(区)生态文明建设、矿政管理、土地规划利用、地质灾害应急四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内外业结合的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各级各类保护区矿业权9处;现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随机抽取矿山企业15处,其中:发现安全隐患13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要求县局定期进行复验,形成闭环;实地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发现镇原县、宁县各1处紧急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两县下发督办函,并启动日监测、日上报制,以实时掌握隐患点发展状况;现场踏勘闲置土地、欠缴出让金宗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块10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反馈,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建议,要求相关县局以处理问题速度要快、标准要严、措施要硬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宗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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