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出台《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切实推进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镇原县结合县情实际,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的原则,着力解决出台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以前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的差异,造成权属不清,致使一部分权利人无法进行房地一体化登记,影响群众合法权益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不仅让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了政策依据,也有效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的问题,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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