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 庆阳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世纪大道与南一路交叉口东南角嘉馨苑住宅小区4幢2单元11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证西峰区字第201502139号,证载面积为126.36㎡,该证书已于2018年11月8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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