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庆阳地区行政公署商业处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城壕巷家属院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西国用(2000)字第1362号,证载面积为2180.12㎡,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证书已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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