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7-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李瀚文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北城巷商品房开发公司18幢4单元4-3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6945号,证载面积为74.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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