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甘肃宏达集团庆阳联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大道东、朔州东路南正洋凤凰大境1幢1单元08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470号,证载面积为139.11㎡,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19年3月31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4月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