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2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张淑琴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炮台巷1号东侧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07)字第3304-23号,证载面积为19.57㎡,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证书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4月16日
因权利人张淑琴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炮台巷1号东侧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07)字第3304-23号,证载面积为19.57㎡,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证书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4月16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