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17号片区(原市委) 棚户区改造工程东片区一期工程 规划批前公示
市区17号片区一期工程项目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区17号片区东片区一期工程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安定东路以南,董志塬大道以东。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民航净空限高≤110米;
停车位:住宅1辆/户,商业0.8辆/100平方米。
三、规划方案
该项目一期工程占地25.85亩。按照2019年12月18日庆阳市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定的市区17号片区东片区一期工程方案,建住宅楼2幢(3#住宅楼:地上27层地下3层;4#住宅楼:地上32层地下2层。)
商业楼2幢(11#商业楼:地上2层地下2层[地下包含在16#楼内]。12#商业楼:地上2层地下2层[地下包含在16#楼内],16#楼地下停车场[含11#、12#楼地下]: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5322.03平方米(其中地上45309.21平方米;地下20012.82平方米)。
东片区方案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3.49、建筑密度24.99%、绿地率30%、
建筑主体高度:3#住宅楼78.6米,4#住宅楼93.6米,11#、12#商业楼9.3米。
四、总平面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7个工作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
地点:西峰区马莲河大道17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518室)
联系电话:0934-8687755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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