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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征求北部城区C-09、C-13用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告知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0-01-10 15:4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北部城区C-09、C-13地块内及周围单位和住户:

我局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拟将C-09、C-13规划用地调整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位置及用地规模

西峰区政府申报的北部城区C-09、C-13用地规划调整地块位于秦霸岭西路以北、南梁大道东侧、庆化大道西侧,永平西路南侧,总用地465.48亩(含代征道路85.05亩、防护绿地59.55亩)。

二、现行《控规》情况

 依据《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版)》,该片区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手工业交易市场用地。 经济技术指标分别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手工业交易市场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5米。

三、拟调整方案

依据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C-09、C-13局部用地调整专题论证报告》,拟对用地做如下调整:

(一)用地性质调整。拟将C-09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和公共绿地;C-13手工业交易市场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和公共绿地。

(二)拟确定指标。拟确定经济技术指标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中小学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海绵指标:居住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中小学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污染削减率≥60%;公园绿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5%,污染削减率≥70%。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告知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8日(30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点:西峰区马莲河17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616室)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