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0】3号
依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南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7户征迁户房屋产权进行逐一销户的函》,将权利人李旭平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12号1幢3单元3-3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004119号,证载面积为50.7㎡,用途为住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月13日
依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南大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67户征迁户房屋产权进行逐一销户的函》,将权利人李旭平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12号1幢3单元3-3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004119号,证载面积为50.7㎡,用途为住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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