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园住宅小区(调整后) 规划批前公示
绿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绿园住宅小区(调整后的)工程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城北一路以北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总用地93.37亩,净用地69.01亩。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
建筑限高≤45米; 停车位:1辆/每户。
三、规划方案
该项目工程占地93.37亩。按照2020年3月6日庆阳市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定的绿园住宅小区(调整后的)工程方案,该小区总建筑面积157775.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5450.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25.97平方米)。
2019年5月28日依据2019年2月27日市政府四届第43期常务会议纪要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民航甘肃安全管理局2019年11月26日下发«关于庆阳市绿园住宅小区项目净空审核的意见»文件(民航甘监函(2019)54号)拟建最高点高程为1450.18米,比原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庆阳机场分公司复核数值低了2.97米,造成该项目不能按原规划方案审批的层数及高度进行实施,需降层处理。,具体调整如下:在原规划方案中保持原楼位、栋数、楼房编号、设计用途、外观效果、住宅户型不变的情况下,将原设计的住宅楼总层数由14层(局部15层)统一调整为13层。变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7775.98㎡,比原来减少13309.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5450.01㎡,比原来减少12909.25㎡,地下建筑面积42325.97㎡,比原来减少400.63㎡;建筑基底面积为10733.50㎡,比原来增加47.95㎡。调整后方案指标:容积率为2.509,比原来减少0.281;建筑密度23.33%,比原来增加0.11%;住宅户数为936户,比原来减少108户;停车位总数为961辆,比原来减少108辆;最高建筑主体高度40.2米,绿地率为31.39%,绿地面积及绿地率未发生变化。
四、总平面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 4月22日(7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
地点:西峰区马莲河大道17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518室)
联系电话:0934-8687755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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