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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20200518-1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18 09:37:12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庆阳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南一路东段市城建局西侧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03)字第2110,证载面积为2434.77,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0515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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