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0】11号
依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甘01执184号之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将权利人 郭立妍位于庆阳市西峰区真宁东路与九龙南路交汇处5#、11#5-1单元0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602630号,证载面积为109.16㎡,用途为住宅,转移至马淑惠名下。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 7月 17日
依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甘01执184号之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将权利人 郭立妍位于庆阳市西峰区真宁东路与九龙南路交汇处5#、11#5-1单元0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602630号,证载面积为109.16㎡,用途为住宅,转移至马淑惠名下。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 7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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