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2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1 10:10: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魏晓晴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27号27幢2单元302室的房屋共有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西峰区共字第200800004号,证载面积91.65㎡,用途为住宅.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09月01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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