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郊湖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
西湖建设项目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东郊湖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学院路以南,育才东路以北,公刘路以东,纵九路以西。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总用地237.04亩,建设用地面积200.81亩
用地性质:公园绿地
规划指标:绿化用地比例占陆地面积≥65%;
管理建筑用地比例占陆地面积<0.5%;
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用地比例占陆地面积≤1%;
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比例占陆地面积15%—30%;
公园总建筑面积(包含覆土建筑)不应超过建筑占地面积的1.5倍,高度不超过3层;
径流总量控制率≥91%,径流污染消减率≥60%,雨水资源利用率≥30%。
三、规划方案
按照2020年7月10日庆阳市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定的东效湖建设项目方案,该项目总用地237.04亩,总建筑面积942.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2.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拟建内容:新建一层独立卫生间用房2幢,建筑面积126.8平方米;新建一层独立卫生间带售卖1幢,建筑面积148平方米,新建二层独立卫生间带售卖1幢(一层售卖室,二层卫生间),建筑面积163.26平方米,新建二层管理用房带售卖1幢(一层售卖室,二层办公区),建筑面积504平方米。
方案经济技术指标:方案水域面积90.74亩,总库容21.14万立方米,常水位深度3.5米,常水位库容13.37立方米,可调蓄容积7.77万立方米。径流总量控制率98%、径流污染消减率75.46%,雨水资源利用率30%。
四、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7日(7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联系电话:0934-8687755
地点:西峰区马莲河大道17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518室)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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