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12-2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潘灵鹊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大街348号13幢1单元201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甘(2020)庆市不动产权第0005295号,记载面积132.2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0年10月10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因权利人潘灵鹊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南大街348号13幢1单元201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甘(2020)庆市不动产权第0005295号,记载面积132.2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0年10月10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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