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部城区A-09-01地块规划调整意见的公告
北部城区A-09-01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北部城区A-09-01地块规划拟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北部城区A-09-01规划调整地块位于北大街与翼龙路交汇处西北角,用地面积195亩。根据《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版),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5米。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9-01地块布局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A-09-01地块用地性质由批发市场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二)拟确定规划指标。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区广场路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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