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部城区E-03-11、E-05-02局部地块规划调整意见的公告
北部城区E-03-11、E-05-02局部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北部城区E-03-11、E-05-02局部地块规划拟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北部城区E-03-11、E-05-02局部调整地块位于育才东路两侧、城乡新居西侧,总用地72.14亩(净用地64.8亩)。根据《庆阳市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版),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米。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3-11、E-05-02局部地块规划布局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E-03-11地块中的4.5亩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合并至E-03-09地块(教育用地);E-05-02地块中的60.3亩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新增地块编号E-03-08。
(二)拟确定规划指标。E-03-09、E-03-08地块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0.9,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污染削减率≥60%。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区广场路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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