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4-1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4 10:43: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义务人徐小明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陇东大道西侧,朔州东路南侧万辉国际广场17幢一单元1002室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号庆市房建西峰字第201600845号,用途为住宅,该证明已于2020年12月26日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月4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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