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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城区A-09-01等7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后公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8 10:07:3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城区A-09-01等7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已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布。

一、A-09-01地块调整方案

该宗地位于北大街与翼龙路交汇处西北角,调整面积195亩。调整后,A-09-01地块用地性质由批发市场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二、I-03-17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该宗地位于北京大道与顺化东路交汇处西南角,总用地13.3亩,其中调整面积8.1亩。调整后, I-03-17地块拆分为I-03-17、I-03-20(新增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不做调整。I-03-20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拆分后的I-03-17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不做调整。

三、A-06-01地块调整方案

该宗地位于庆化大道与城北一路交汇处东南角,调整面积141.93亩。调整后,A-06-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为批发市场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9,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四、E-05-02、E-03-11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该地块位于育才东路两侧、城乡新居西侧,总用地72.14亩,其中调整面积64.8亩。调整后, E-03-11地块中的4.5亩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合并至E-03-09地块(教育用地);E-05-02地块中的60.3亩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新增地块编号E-03-08。E-03-08、E-03-09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9,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污染削减率≥60%。

五、I-01-02、I-01-03地块调整方案

该地块位于市人民医院东侧、兰州东路南侧,总用地102亩,其中调整面积79.95亩。调整后,地块编号由I-01-02、I-01-03合并为I-01-02,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商住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六、 K-06-04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该地块位于镇原东路与北京大道交汇处西南角,调整面积29.16亩。调整后,K-06-04局部地块拆分为K-06-07、K-06-08、K-06-09三个地块。其中:K-06-07地块用地性质仍为公园绿地;K-06-08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居住用地;K-06-0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 K-06-08地块,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K-06-09地块,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K-06-07地块(公园绿地)不确定规划用地指标。海绵指标为:K-06-07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5%,污染削减率≥70%;K-06-08 、K-06-09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七、北部城区F-10局部地块调整方案

该地块位于育才东路与北京大道交汇处东南角,总用地423.13亩。调整后, F-10局部调整地块编号重新划分为:F-10-02、F-10-03、F-10-04,用地性质均由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F-10-02、F-10-03、F-10-04地块规划用地指标统一确定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