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因权利人张四德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城壕巷58号b幢3单元3-5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3334号,记载面积100.16㎡,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0年11月14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3月09日
因权利人张四德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城壕巷58号b幢3单元3-5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3334号,记载面积100.16㎡,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0年11月14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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