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4-2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6 10:42: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西峰区庆华大道西北地区西路南环县西路北号的他项权证明,证明号庆市土发他项(2015)第0163号,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03月06日陇东报声明作废。因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4月06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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