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1号
依据西峰区人民法院(2020)甘1002执恢219号之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石会军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南1-2路世纪广场西侧市国税局5幢1单元1-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3206号,证载面积为170.4㎡,用途为住宅,转移至彭丽名下。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 4月 20日
依据西峰区人民法院(2020)甘1002执恢219号之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石会军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南1-2路世纪广场西侧市国税局5幢1单元1-4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13206号,证载面积为170.4㎡,用途为住宅,转移至彭丽名下。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 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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