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部城区F-1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意见的公告
北部城区F-12-05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北部城区F-1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拟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北部城区F-12-05局部调整地块位于西峰区妇幼保健院(新址)东侧、万世天然气加气站北侧,用地面积为99亩。依据《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建筑限高≤75米。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12-05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北部城区 F-12-05地块拆分为F-12-05和F-12-10(新增)两个地块,F-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88.05亩,用地性质不变;F-12-10地块(新增)用地面积为10.95亩,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拟确定规划用地指标。F-12-10地块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F-12-05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不做调整。
(三)管控要求。依据《庆阳市西峰区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选址安全专项评估报告》及《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12-05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调整地块南侧的2819.61㎡禁建区不可用于住院楼主体结构及其他康复设施建设,按城市防护绿地使用管理,不得存在人为活动。在万世天然气加气站和市特种气体检验所未搬迁前,以上两个单位不得扩大现有储气规模。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6月7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区广场路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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