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公告公示>详细内容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2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6 16:1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21)甘1002执1595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马雪梅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416号1幢1单元1-30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0834058号,证载面积为84.17㎡,用途为住宅,转移至唐华玲名下。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