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部城区F-06-[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意见的公告
北部城区F-06-[2]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北部城区F-06-[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F-06-[2]地块(含F-06-11、F-06-12、F-06-13地块)位于安定东路南侧、纵九路东侧、仁杰路西侧、学院路北侧。依据《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F-06-11地块面积为33.3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 米;F-06-12地块面积为 67.9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 米;F-06-13地块面积7.8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建筑限高≤75 米。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西北分公司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5、F-06-[2]、F-07、F-08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拟将F-06-11、F-06-12、F-06-13地块合并为1个地块,编号为F-06-11,地块面积为109.0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内需配建班额不低于12班的1个幼儿园。
(二)拟确定规划指标。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6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马莲河大道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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