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部城区F-07、F-08-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意见的公告
北部城区F-07、F-08-01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北部城区F-07、F-08-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F-07地块(含F-07-04、F-07-05、F-07-06、F-07-07地块)及F-08-01地块位于学院路南侧、育才东路北侧、王符路两侧。依据《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7-04地块面积为8.1亩,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F-07-05地块面积为67.8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米; F-07-06地块面积为15.3亩,用地性质为商业、文化设施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 F-07-07地块面积为23.7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F-08-01地块面积为93.9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75米。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西北分公司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5、F-06-[2]、F-07、F-08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拟将F-07-04、F-07-05、F-07-06、F-07-07地块合并为2个地块,编号为F-07-04、F-07-05,其中:F-07-04地块面积为6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F-07-05地块用地面积为108.9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内需配建班额不低于12班的1个幼儿园。将F-08-01地块拆分为F-08-01、F-08-06地块(新增),地块面积分别为60.15亩、33.7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二)拟确定规划指标。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F-07-04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F-07-05地块、F-08-06地块(新增),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F-08-01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不做调整。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6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马莲河大道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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