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部城区K-02-04、K-03-06、K-03-07、 K-03-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意见的公告
南部城区K-02-04、K-03-06、 K-03-07、K-03-08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南部城区K-02-04、K-03-06、 K-03-07、K-03-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K-02-04 、K-03-06、 K-03-07、K-03-08地块位于镇原东路北侧、庆城东路南侧、陇东大道两侧。依据《庆阳市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02-04地块面积为116.8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K-03-06地块面积为10.0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5.0,建筑密≤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K-03-07地块面积为89.5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K-03-08地块面积为41.1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15米。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西北分公司编制的《庆阳市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02-04、K-03-06、K-03-07、K-03-08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性质调整。拟将K-02-04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将K-03-06、K-03-07、K-03-08地块合并为1个地块,编号为K-03-06,地块面积140.7亩,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地块内需配建班额不低于12班的1个幼儿园。
(二)拟确定规划指标。K-02-04地块、K-03-06地块规划用地指标拟统一确定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6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马莲河大道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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