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2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胡蝶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与真宁路交汇处西南角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09)第3826-671号,记载面积52.28㎡,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07月06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7月06日
因权利人胡蝶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与真宁路交汇处西南角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09)第3826-671号,记载面积52.28㎡,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07月06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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