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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南部城区M-01、M-04地块控制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后公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9 09: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部城区M-01、M-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布。

南部城区M-01地块(含M-01-07、M-01-08地块)、M-04地块(含M-04-01、M-04-02、M-04-03地块)位于岐黄大道东侧、南湖路两侧。调整后, M-01-07、M-01-08地块合并为1个地块,合并后地块编号为M-01-08,用地面积为135.7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将M-04-02地块中的25.35亩土地合并至M-04-03地块,合并后M-04-03地块面积为45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将M-04-02地块剩余面积合并至M-04-01地块,合并后M-04-01地块面积为13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M-01-08地块、M-04-01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削减率≥55%;M-04-03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污染削减率≥60%。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