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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14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02 10:2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甘肃省庆城人民法院 2019)甘1021执184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将权利人马玉海位于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北路65号5A幢2单元60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201207472号证载面积为100.62用途为住宅,转移至郭飞名下。因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则》第二十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