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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2021】15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06 09:39:51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吴新峰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路45号子午岭林区检察院1单元1-102室不动产权证证号庆市房权证庆房管字第2013616号证载面积为97.8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84陇东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申请人:吴新峰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0    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