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2021】15号
因权利人吴新峰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路45号子午岭林区检察院1单元1-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庆房管字第2013616号,证载面积为97.8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8月4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申请人:吴新峰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0年 8月 6日
因权利人吴新峰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路45号子午岭林区检察院1单元1-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庆市房权证庆房管字第2013616号,证载面积为97.8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8月4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申请人:吴新峰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0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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