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2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韩巧女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刘岭居民区6号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10)字第4066号,记载面积220.1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08月07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8月09日
因权利人韩巧女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刘岭居民区6号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庆市国用(2010)字第4066号,记载面积220.15㎡,用途为住宅,该证书已于2021年08月07日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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