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21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20 13:21:5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土地使用权人王婕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商业街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庆市国用(2010)字第4179-04号,证载面积为26.75㎡,用途为住宅。因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08月20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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