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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征求南部城区I-04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6 15:31:54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部城区I-04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南部城区I-04地块局部规划用地指标拟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地块基本情况

I-04地块位于兰州路以南、傅玄路以西,拟调整面积244.20亩,涉及《庆阳市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I-04-07、I-04-08、I-04-09、I-04-10、I-04-12、I-04-14等6个地块。其中:I-04-10地块为防护绿地,其余5个地块均为居住用地。控规中,I-04-07、I-04-08、I-04-10、I-04-12地块无规划用地指标;I-04-09 、I-04-14 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

二、拟调整指标方案

依据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庆阳市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04、I-05、J-07地块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地布局调整。将I-04-07、I-04-08、I-04-09地块按照现状建设情况重新划分地块界线,其中:I-04-07 地块面积由52.35亩调整为47.28亩,I-04-08地块面积由24.3亩调整为45.84亩,I-04-09地块面积由25.65亩调整为9.18亩。以上三个地块总面积不变,用地性质不做调整。

(二)I-04-09、I-04-12地块规划用地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6%,污染削减率≥59%,水资源利用率≥30%。I-04-10地块不设定规划用地指标,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9%,污染削减率≥74%,水资源利用率≥29%。I-04-08、I-04-09地块为现状已建成地块,本次不设定规划用地指标和海绵指标。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区广场路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