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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继承(受遗赠)公示【2021】43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30 13:40:35 浏览次数: 【字体:

位于西峰区广场路7号2幢2-3-1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卢九重。因卢九重20210429日死亡。现韩巧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11月30